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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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168935-201911-290777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发布日期: 2019-11-11
名 称: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关于举办首届云南省退役军人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系列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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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关于举办首届云南省退役军人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1 浏览次数:1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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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文联,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省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驻滇各单位:

为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激发退役军人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不断增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云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联合举办首届云南省退役军人美术书法摄影展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名称和主题

(一)活动名称

首届云南省退役军人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系列活动

(二)活动主题

永系军魂 再创辉煌

二、 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协办单位

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

由主办、协办单位和省内美术、书法、摄影专家组成活动组委会,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三、 活动内容和步骤

(一)推荐作品

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2月19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分别组织开展各类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参评作品的收集推荐和报送工作,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推荐作品报送活动组委会。

(二)评选作品

2019年12月21日至2020年1月5日,活动组委会在收齐各方面参评作品后,组织专家评选推出获奖作品及参展作品。

(三)举办展览

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12日,活动组委会将挑选获奖及入选参展共约160件作品,集中在昆明举行专题展览(入选参展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不再支付任何稿酬,但不得使用作品参加商业活动)。

(四)举行表彰

参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设一等奖6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24名、优秀奖若干名。所有入展作品均可作为加入省级相关文艺家协会会员的入会条件之一。根据各方面开展组织工作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2020年1月6日,主办单位在省军区礼堂举行获奖作品颁奖文艺晚会。

四、 征稿要求

(一)征稿对象

云南省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均可结合实际投稿。

(二)内容要求

作品以展示退役军人风采、退役军人精神面貌、军旅文化为主题,以美术、书法、摄影为主要载体,坚持主旋律创作,内容积极健康向上,突出时代性、人民性,倡导现实题材创作。

(三)其他要求

1. 作品不得侵犯第三人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因入展作品发生法律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 对有害公序良俗及其他不符合本次参评要求的作品,一律不能参评参展,经过核实后将取消获奖及参展资格。

3. 美术作品必须为原创,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均可投稿。

4. 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一律竖式,尺寸不大于6尺整纸,不小于4尺整纸,条幅作品不超过4条(每件)。

5. 摄影作品彩色、黑白照片均可,表现形式不限。作品要求原创。新闻纪实作品可进行适当的后期处理(如: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调整等),但不允许照片处理软件对原始照片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润饰及过度处理。

6. 美术、摄影、书法作品每人投稿不超过1件,摄影作品可投组照(4—8幅)。凡在省级及以上展览获奖、入选、展览、报刊杂志发表过的作品不得投稿。

五、 作品报送

(一)投稿方式

1. 作品投稿采取集体组织方式,不接收个人单独投稿。各州(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当地文联配合),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省属各企事业单位及中央驻滇单位作为投稿报送单位,按照作品类别统一收件和投稿。各投稿报送单位指定1名联系人并提供联系方式。

2. 投稿报送单位先将参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邮箱1424600973@qq.com。确定入选参展后,由组委会另行通知投稿单位报送作品原件。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李继辉;联系电话:15925106780;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如安街56号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101室。

3. 投稿参评作品在寄送过程中损坏、遗失的,后果由投稿报送方自行承担。

(二)作品报送要求

1. 美术作品

(1)作品尺寸(画心)不大于200cm×200cm、不小于50 cm×50cm(1幅完整照片,不得附作品局部照片)。

(2)先报送作品的高清图片(JPG格式,不小于3MB,不大于10MB,图片文件名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及作品名称、尺寸、创作年代等信息)。

2. 摄影作品

(1)作品投稿时先报送电子文件(TIF格式不小于16M、JPG文件不少于3M,照片长边不小于300dpi)。

(2)每张(组)作品须按要求注明作品名称(组照标明作品顺序)、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3. 书法作品

(1)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收手卷、册页和扇面作品,不收硬笔书法作品。篆刻作品收印屏,印蜕数量6—12方,不少于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宣纸上,自行题签。

(2)书法和美术作品均需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投稿单位的名称、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作品名称、作品尺寸、手机号码、通讯地址、邮编及电子邮箱。


附件:

云南省退役军人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系列活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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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