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5168935-202001-290789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发布日期: 2020-01-28
名 称: 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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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8 浏览次数: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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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优抚处,各优抚医院、光荣院、军供站:

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发生和流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疫情防控。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制定周密方案,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为遏制疫情扩散蔓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二是严格落实管控措施。要严格落实卫生健康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防控措施,加强对本单位人员和在院服务对象的健康监测,必要时实施封闭式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并按要求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三是积极参与防控工作。要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已纳入新型肺炎收治定点医院的优抚医院,要全力收治新型肺炎患者,切实做好医疗救治工作;未纳入的优抚医院要开展医护人员培训和实战训练,随时准备投入到防控工作第一线。各军供站要随时待命,保证接到保障任务时能够做到无缝对接。

四是强化舆论宣传引导。要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和引导,加强有关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工作,及时传达权威部门发布的舆情信息,时刻与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信谣不传谣,引导本单位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科学认识疫情。

五是实施定期报告制度。纳入新型肺炎收治定点医院的优抚医院要每天报告收治情况,包括收治确诊病人数、疑似病人数、治愈人数等。各优抚医院、光荣院、军供站要随时掌握本单位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的健康情况,有重大情况随时报告。相关情况同时报各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退役军人事务部拥军优抚司。


退役军人事务部拥军优抚司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