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关于云南省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
云南省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
2020年省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已经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云财社〔2020〕67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现将你单位2020年收入和支出预算批复如下:
一、 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数
你单位2020年财务总收入29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5.8万元。
你单位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29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5.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5.8万元。(本级财力295.8万元)
你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295.8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的支出2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8万元)。
具体预算详见附表。
二、 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基本支出预算
1. 此次批复的基本支出预算,是依据2019年10月纳入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中的基础信息,根据组织、人社部门相关工资政策和基本支出定额标准核定的。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筹措新增专项扶贫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109号)规定,2020年继续按照10%的比例统一压缩公用经费;年度执行中,正常增加财政供养人员原则上不再增加公用经费。
2. 行政事业单位离休经费、医疗经费实行归口管理,此次批复你单位的基本支出预算不包括此项经费,归口管理经费将按相关规定另文下达。
3. 由省级财政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按比例测算,职业年金记实资金按有关部门审批情况,均已列入你部门预算,由单位按相关规定申报缴纳和清算。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按规定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项目支出预算
1. 你单位要严格执行年初批复的预算,结合年度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安排支出,不得随意调整,确保专款专用。
2.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应优先统筹用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上。要加强对项目资金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跟踪问效,确保资金安全使用。要建立和不断完善本单位项目库,做好项目的审核、论证、遴选及排序工作,将支出政策已经明确的项目和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纳入项目库储备和管理,为编制好以后年度预算做好准备。
三、 对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
(一)持续深化零基预算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零基预算的决策部署,加强部门项目库管理,全面打破基数,单位申报项目不再以基数为起点,而是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保障政策为唯一依据纳入预算编制。
(二)规范经济分类科目的管理和使用
要按照批复的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执行预算,原则上不得调整。预算执行中如确需对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的“类”级科目,以及涉及工资福利支出“款”级科目调剂的,你单位应当向省退役军人厅提出申请。
(三)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要加快项目前期准备,依照预算执行进度目标(即:一季度末20%、上半年60%、三季度末80%、11月末95%),及时将分配下达的财政资金形成实物工作量,尽早发挥资金效益。同时,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压减一般性支出,规范合理使用经费,并建立厉行节约规范化、常态化和长效化的机制。
(四)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
本次批复的预算绩效目标已经省人代会审议通过,你单位要依据预算绩效目标对项目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因政策变化等因素确需调整绩效目标的,按程序报省退役军人厅审批。另文下达预算的绩效目标,应随同项目同步分解。预算年度终了,你单位应开展绩效自评,按要求时限将绩效自评报告反馈省退役军人厅。
(五)做好预算公开工作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0〕21号)及《预算公开管理操作指南》,在省退役军人厅批复本单位预算之日起15日内,主动在省退役军人厅门户网站公开你单位预算。
附件:1.财务收支预算总表(表1-1)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1-2)
3.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表1-3)
4. 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预算总表(表2)
5. 基本支出预算表(表3)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