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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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168935-202104-400628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发布日期: 2021-04-29
名 称: 退役军人保障法实用问答 | 如何为退役军人办理户口登记?
文号: 关键字: 退役军人,人保,保障,实用,问答

退役军人保障法实用问答 | 如何为退役军人办理户口登记?

发布时间:2021-04-29 浏览次数: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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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为退役军人办理户口登记?(第17条)


答:退役军人报到后,一般由安置地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及时为其开具户口登记介绍信,公安机关根据介绍信为退役军人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以自主就业方式退出现役后1年内,还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各地公安机关依据退出现役高校毕业生所持的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其办理从原籍到工作所在地的户口迁移手续。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在落实接收单位后,可以凭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 《落户通知书》,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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