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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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168935-202106-423402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发布日期: 2021-06-11
名 称: 退役军人保障法实用问答 | 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军士应当符合哪些条件,如何保障其退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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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保障法实用问答 | 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军士应当符合哪些条件,如何保障其退役待遇?

发布时间:2021-06-11 浏览次数: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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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军士应当符合哪些条件,如何保障其退役待遇?(第21条、第22条)


答:服现役不满规定年限,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士,领取一次性退役金。按照目前的政策标准,服现役不满规定年限,是指服现役不满12年。实际中,也有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但自愿放弃安排工作待遇、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军士。一次性退役金,是国家对公民参军服役的经济补偿,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按统一标准发给退役军士。一次性退役金和经济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军士退役后,可参加由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同时,在考学、考公务员、就业应聘、参加社会保险和个体经营时的贷款和纳税等方面,享受相应的优待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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