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1-11-12 来源: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近日,《文山州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出台,明确随军前是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原则进行安置。鼓励驻文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参加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在每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按照当年公开招聘总计划数的2%定向招聘随军未就业家属。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按照当年新招录职工5%的比例择优聘用随军家属。该实施办法的出台,为解决驻军部队随军家属后顾之忧,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文山州双拥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