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2-04-22 来源: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玉溪市从方案制定、现场查审、综合评价三个方面扎实做好市级烈士纪念设施评定工作。
一是科学制定方案。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个部门制定《玉溪市市级烈士纪念设施评定工作实施方案》,报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实施。方案从规划建设、维护利用、组织管理、加分项目4个方面对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的评定作出规定,按满分100分计,获75分以上者可以评定为市级烈士纪念设施。
二是认真进行现场查审。从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退役军人局、市烈士纪念园管理所等单位抽调10名评审专家委员,分成两个组到各县(市、区)申报的烈士陵园(纪念馆)进行实地查审,获取现场第一手资料,既查看硬件设施,也查证软件、服务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功能发挥情况,使评定结果服从于实际,服务于大众。
三是客观进行综合评定。在现场查审的基础上,9名专家委员根据申报的材料进行认真查阅和讨论,以打分的形式对申报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综合评定。经评审,玉溪市江川革命烈士陵园等9个烈士纪念设施具有市级烈士纪念设施资格,待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