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引路】普洱市四项机制让拥军优属更有力度

[ 发布时间:2023-05-30 来源: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普洱市聚焦重点关键,健全制度机制,拿出一系列“暖兵心、定兵心”措施,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推动拥军优属工作提质升级,不断增强军人军属的荣誉感、幸福感、获得感,更加激发官兵拼搏进取、建功立业的奋斗动力。


立功奖励机制——激励官兵建功军营。出台《普洱市立功受奖军人家庭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对立功受奖的普洱籍现役军人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荣获“八一勋章”、荣誉称号的,奖励100000元;对荣获一等功的,奖励50000元;对荣获二等功的,奖励20000元;对荣获三等功的,奖励5000元。奖励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已对2021年至2022年期间立功受奖的95名官兵家庭实施奖励56.5万元。


定向招聘机制——激励高学历青年参军。出台《普洱市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实施细则》,在鼓励退役大学生士兵参与社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基础上,每年拿出一定的基层公务员岗位、事业单位岗位,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进一步拓宽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渠道,打造大学生“参军入伍到退役就业”的闭合回路。2022年来专设公务员岗位11个、共享岗位37个,专设事业岗位5个、共享岗位18个。


安置就业机制——解决“后院”之忧。出台《普洱市军人随军家属安置就业实施细则》,通过调动、事业单位定向招聘、企业聘用、公益性岗位安置、扶持自主创业5种方式,持续在随军家属就业安置上做好服务保障。事业单位定向招聘中,每年拿出符合条件随军未就业家属总量20%至30%的比例设置岗位,做到“三放宽一单独”:放宽招聘年龄至45周岁,放宽学历条件到国民教育大专学历,放宽专业限制、所有岗位均不限专业;单独划定笔试最低控制线。2019年来协调家属调动19名、事业单位定向招聘16名、国有企业安置9名。


教育优待机制——关心关爱“后代”。出台《普洱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352名军人子女优先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公办幼儿园、小学。需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可任选学校,2名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享受降分录取政策。全面落实烈士子女、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高考加分政策。


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