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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
来信时间:
2024-09-24 15:02:55
来信内容:
你好,我是去年退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我现在想自己创业,想问一下我们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创业方面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啊?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受理时间:
2024-09-24 15:25:40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来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感谢您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