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5年建议提案办复情况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履行政治责任的高度和推进中心工作的角度出发,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督办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5〕24号)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流程,紧盯退役军人所思所盼所急,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圆满完成2025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一、 2025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今年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承办的10件建议提案均已按时按质办理答复。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8件(5件单独办理、3件主办),其中6件办理结果为A类、2件办理结果为C类;省政协提案1件(会办),办理结果为C类;省两会期间省政府办公厅直接交办的省人大代表建议1件(分别办理),办理结果为A类。面商率、满意率均为100%,办复结果中主动公开的2件已通过厅官网对外公开。
二、 主要做法
(一)突出“四个抓”,提升办理质量。一是抓部署强推进。认真贯彻落实省两会精神和省政府要求,召开2025年厅党组第9次会议研究今年办理工作,将建议提案办理与年度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融入全厅工作全局统筹安排。二是抓领导明责任。党组会后印发《关于认真办理2025年建议提案的通知》,实行厅领导领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处室抓督查、业务处室抓落实、专人负责办理的“五级责任制”和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要求”,确保每件建议提案有人管、有人办、有着落。三是抓制度优流程。落实《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规定》,完善办理机制,健全“四统一”制度(统一办理程序,统一办文格式,统一公开渠道,统一报送方式),加强内外协同、上下联动,合力办出实效。四是抓环节严关口。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落实“四级把关”制(答复文稿起草部门报审、政策法规处会签、厅办公室核稿、厅领导审定),严格审核签发,切实提高复文质量。
(二)做好“三个商”,提升协商质量。一是做好“主动会商”,提高落实率。坚持“先协商、后答复”原则和“四个面商要求”,充分尊重代表、提案者意愿,密切与代表、提案者办前、办中、办后的全过程沟通协商。二是做好“实地面商”,提升满意度。由承办处(室)牵头,会同厅机关有关处(室)到代表、提案者驻地开展调研并面商座谈交流,既让代表、提案者全面深入了解最新情况和重点工作,又增进理解凝聚共识。三是做好“办后协商”,增强实效性。办理后认真听取代表、提案者对答复的意见,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查找短板、补强弱项、狠抓落实的重要手段,推动政策制度落实。
(三)办好“三件事”,提升服务质量。一是用好公开平台,接受办理监督。落实公开要求,答复意见经反馈满意后,及时在厅官方网站“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专栏主动公开,登录“云南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数字政协平台”积极稳妥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展示工作成效,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提案者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强化清单管理,做好跟踪问效。接收即建档,形成工作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实行动态销号管理,正式复文及时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协提案委,提升办理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水平。三是加强横向协调,形成办理合力。加强与协办(会办)单位的沟通衔接,共同协商解决办理过程中的难点和疑点,不论是牵头主办,还是会同其他部门办理的,都主动与相关部门深入交流、协调推进,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
三、 下步工作
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的法定职责,是践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具体行动,在下步工作中,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将严格执行《云南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把代表、提案者满不满意作为衡量办理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虚心接受各方监督,把代表、提案者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推进全省退役军人工作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