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07-29 来源: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省委、省政府也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部署要求,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迅速下发通知,号召广大退役军人积极投身防汛救灾抢险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响应号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关于开展防汛救灾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刻认识当前防汛救灾抢险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围绕国之大者、省之要事,组织引导广大退役军人迅速集结,亮身份、树旗帜、作表率、当先锋,把参与防汛救灾抢险作为践行初心使命、服务奉献社会的重要战场,到灾情最严重、抢险最艰巨、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以实际行动践行“若有战、召必回”的庄严承诺。
发挥优势特长,全力投身防汛救灾工作。要充分发挥退役军人组织性、纪律性强的特有优势,依托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尽己所能做好相关工作。要帮助协调有专业技术、救援设备和相关经验的退役军人,与应急、消防、水利、自然资源等专业机构对接联系,重点开展巡山查险、抢险救援和转移安置等急难险重任务。对没有专业技术、专业设备的退役军人应引导开展逐户走访、灾害预警、物资保障等工作,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关心关爱,服务保障重点人员。要及时摸排、掌握受灾地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日常生活、生产情况,特别是“三属”、伤病残退役军人、生活困难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应主动上门走访慰问,对受灾需救助的要及时提供必要的药品、医疗、心理安抚和物资援助、代购等服务,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对奋战在一线的退役军人,要配备必要的抢险救灾设备和生活物资,教育引导他们在专业部门指挥下科学有序开展工作,统筹抢险和休整时间,保护好自身安全。
参与灾后重建,加快恢复生产生活。要支持退役军人结合当地实际,参与道路清障、房屋加固、卫生消杀、心理安抚等工作,帮助群众迅速恢复正常生活。非受灾地区要鼓励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奉献爱心,捐赠物资,坚定受灾群众战胜自然灾害、重建美好家园的信心决心。
树立先进典型,营造浓厚氛围。对在防汛救灾抢险一线中涌现出来的退役军人先进典型,要多渠道、多角度做好宣传选树工作,讲好退役军人故事、退役军人工作故事,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身边有一群了不起的人叫退役军人,持续营造尊崇尊重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