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出台服务保障退役军人亲清清单

[ 发布时间:2025-11-25 来源: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重要论述,持续深化清廉云南建设“暖心行动”,研究出台《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亲清清单“双十条”(试行)》,积极构建退役军人事务领域亲不逾矩、清不远疏,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服务保障关系和新型政商关系,让退役军人事务机构工作人员与退役军人之间做到常交往而不交易、深交流而不交换、真交心而不交利,让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成色更足,凝聚团结奋进合力,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正面清单明确“十个提倡”,从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退役军人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把好接收安置“第一关口”、常态化与军创企业沟通交流、与驻地部队结亲结对共学共建、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办好来信来电来访等方面,对思想政治、移交安置、就业创业等重点工作进行导向性规定,旨在推动退役军人事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找准发力点和落脚点,借势借力借资源,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发挥好退役军人“娘家人”作用,建好建强退役军人之家,全面提升“亲”的温度。


负面清单明确“十个严禁”,从严禁把为退役军人服务的岗位职责当特权、不热爱退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工作、落实安置政策不到位、只联系不服务军创企业、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突破政策红线违规帮扶等方面,对专项资金拨付发放、工程项目建设和大宗物资采购以及各项业务工作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利益交换的行为进行规范性界定,旨在推动退役军人事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做到公私分明、干净干事,守住“清”的红线,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