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12-15 来源: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恪守“亲”“清”之道
让退役军人工作行稳致远
近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出台服务保障退役军人“亲”“清”清单“双十条”(试行),这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政商关系重要论述精神,推进退役军人系统清廉建设和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全省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身体力行,恪守“亲”“清”之道,着力构建亲清的服务保障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亲”和“清”本质上是干事和干净的关系。古语云:“亲,爱也。近也”。“清,青也”“澄水之貌”“去浊远秽”。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作出重要贡献,他们军装虽褪、军魂永存,值得铭记、赞美和尊敬。对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退役军人工作者而言,“亲”就是要做到“亲切、亲和、亲近”,就是要从感情上“亲”他们,把他们当“家人”,把他们的事当“家事”,把他们的来信当“家信”;就是要主动“亲近”他们,拉拉家常、打打电话,勤走访、常来往,“坐在一条板凳上说话”,把“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落实到位;就是要建好“老兵之家”,“亲如一家”开展帮难解困,对因病致困的拉一把、生活有难的帮一把、突发意外的扶一把,让尊崇之光精准照亮每一位退役军人。“清”即清白、清楚、清廉,就是要把握好与服务保障对象交往的尺度,人际交往有边界,“君子之交淡如水”;就是要时刻保持清醒和警惕,严于律己,审慎用权,干净干事,不为私情所困,不为私利所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服务保障关系是相互的,需要共同维护。对退役军人而言,“亲”是相信、信任党和政府,相信、信任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当家,遇到急难愁盼及时寻求帮助。“清”是洁身自好、走好正道,永葆革命军人本色,坚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和道德底线,树立正确的义利观,采取正当方式表达诉求、争取帮助。
“亲”“清”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不可偏废。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宝贵财富,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退役军人工作因退役军人存在而产生,做到“五好”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神圣职责。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退役军人要同向发力,以“亲”凝心聚力,以“清”夯基固本,推动“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服务保障关系化风成俗。作为关系的主要方面,全省系统工作人员要怀揣一颗“亲”心,满腔热忱、心怀感恩为退役军人服务,时刻坚守“清”线,正心正身正行,依法依规、廉洁高效开展工作,让退役军人满意,让现役军人放心,推动全省退役军人工作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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