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6-02-10 来源: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各州(市)党委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局,省直各委、办、厅、局,驻滇各独立旅级以上部队政治工作部(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双拥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及全国宣传部长会议部署要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强化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巩固拓展军政军民团结社会基础,省委宣传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决定联合开展2026年云南省“最美退役军人”和“最美拥军人物”学习宣传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云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二、 选树名额
云南省“最美退役军人”10名、云南省“最美拥军人物”10名(含“最美军嫂”5名)
三、 推荐对象和条件
(一)云南省“最美退役军人”
1. 推荐对象:获得州(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优秀退役军人;投身“三大经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生态文明、民族团结、强边固防、就业创业、志愿服务等领域,在平凡岗位创造不凡业绩的退役军人;在抢险救灾、应急处突等重大专项任务中表现突出的退役军人;优秀“兵支书”“兵教师”、军创企业家、退役大学生士兵等特色群体代表。
2. 推荐条件:政治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素养与思想觉悟过硬。本色鲜明:传承人民军队优良传统作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奉献,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优良,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实绩突出:立足本职爱岗敬业、精益求精,成为行业标杆或群众榜样,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号召,主动参与公益事业和集体事务,成效显著。群众公认:在本领域、本区域具有较高声誉和良好影响力,无违法违纪、违背社会公德等不良记录。
(二)云南省“最美拥军人物”
1. 推荐对象:获得州(市)级及以上表彰的爱国拥军先进个人;扎根边疆民族地区,关心支持国防建设、主动参与强边固防的人员;热心拥军事业的企业家、社会组织负责人及社会爱心人士;在支援部队备战打仗、协调解决军人子女教育、家属就业安置、父母养老等“三后”问题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支持家人驻守艰苦边远地区、边防哨所或执行抢险救灾、维和护航、战备训练等重大任务,事迹感人的军嫂、军属。
2. 推荐条件: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爱党爱国爱人民军队。拥军务实:秉持强烈爱国拥军情怀,积极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扎实推进新时代军政军民团结,主动为部队、军人军属及优抚对象办好事、办实事。事迹突出:在国防教育宣传、红色基因传承、拥军优属政策落实、支持军队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事迹生动鲜活、感染力强。口碑良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高尚,群众认可度高,无违法违纪、违背社会公德等不良记录。
四、 活动安排
(一)深入挖掘典型。各地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云南省“最美退役军人”和“最美拥军人物”宣传选树活动先进典型评选办法(试行)》(云退役发〔2025〕90号)要求,层层发动、广泛征集线索,深入挖掘典型事迹,采取组织推荐与社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将实绩突出、事迹感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宣传出去。
(二)择优推荐报送。坚持自下而上、逐级把关、公开透明、好中选优原则。各州(市)每类可推荐1—3名人选,省直各部门、中央驻滇及企事业单位每类可推荐1名人选(无合适对象可不推荐),驻滇部队独立旅级以上单位可推荐1名“最美拥军人物”(重点为“最美军嫂”人选)。推荐对象为公务员、事业单位或军队人员的,须按管理权限书面征求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为企业负责人的,须征求法院、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社会征信等部门意见;所有拟推荐对象均须征求所属党组织和公安部门意见,核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各地各单位要强化审核把关,确保推荐对象政治过硬、事迹真实。
(三)省级评审遴选。主办单位按省级复审初评、部门联合会审、会议审议确定等程序,产生候选对象,在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官微等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当选名单。
(四)组织集中发布。适时举行先进典型发布仪式,组织各级各类媒体开展集中宣传报道,扩大典型影响力与覆盖面。
(五)深化宣传引导。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先进事迹;发挥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荣誉室、宣传栏等阵地作用,推动典型事迹走近群众、深入人心;组织先进典型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军营、进乡村、进社区开展宣讲,营造学习最美、争当先锋的浓厚社会氛围。
五、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推动双拥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严密实施,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严格标准条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守纪律规定,严把推荐审核关,确保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树立起经得起检验、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先进标杆。
(三)把握时间要求。请于2026年4月20日前,按以下要求报送相关材料:1.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盖章):汇总表、推荐表、征求意见表(详见附件)、3000字主要事迹材料、500字简要事迹,蓝底正面一寸证件照及体现先进事迹的相关照片(大小1M以上)或视频短片。2.电子材料:“最美退役军人”相关材料发送至460219746@qq.com邮箱;“最美拥军人物”相关材料发送至207220482@qq.com邮箱(材料模板可登录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下载)。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如安街56号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联系人及电话:李文学:0871-63649126(传真)、13888775798
联系人及电话:孟金锋:0871-63649270(传真)、13888589279
附件:
1.2026年云南省“最美退役军人”和“最美拥军人物”推荐人选汇总表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