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2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办法》意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1-07
浏览次数:1433
字号:[
大
中
小
]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努力让优抚对象受到全社会尊重,省退役军人厅起草了《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2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办法》。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令212号)要求,现予网上公布,广泛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有关建议和意见于2021年1月2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省退役军人厅,衷心感谢您的支持。
一、 来信方式:昆明市如安街56号218室(邮编650031),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 联系人及电话:宁杰,0871-63649163(兼传真)。
三、 电子邮件:44365239@qq.com。
2021年1月7日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2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